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审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4〕62号)要求,经个人申报、评委评审,我校拟推荐刘晓燕、潘雪参评2023年度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间,若有异议请于3月18日下班前向招生与就业处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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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李延晖
2024年3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