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生档案相关事宜
我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
一、已就业的毕业生档案
1、到机关(公务员)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,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;
2、到中小微企业(无权接收档案)就业,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地人事档案管理机构;
3、毕业生在大连地区就业并签订《就业协议书》,档案转递至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(西岗区和云巷1号)。
二、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
档案存放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档案室两年。存放期间,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,根据就业地区,按以下两种方式转递:
①在大连地区就业的,由就业单位或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取;
②在外省市就业的,视具体情况,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管理机构。
三、专升本毕业生
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到本科院校招生部门。
四、大连地区生源毕业生
无论毕业生是否就业,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至大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(西岗区和云巷1号)。
五、毕业生档案转递时间
学校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当年年底转递档案,毕业生应及时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档案去向。
六、毕业生查询档案去向方法
1、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:// jy.dlvtc.edu.cn;
2、在右上角用户登录窗口中,点击“类型”选择“校友”;
3、输入“用户名”及“密码”(默认都是本人身份证号码),点击“登录”;点击下方“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”按钮,查询结果。
七、毕业生就业单位或本人提取档案方法
1、需提供《毕业证》《身份证》复印件和用人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《提取档案介绍信》;委托他人代领还需提供《委托书》和代领取人《身份证》原件;
2、需要学校邮寄档案的,需将《毕业证》《身份证》复印件《提取档案介绍信》和本人联系方式邮寄(邮费自理)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,学校收到上述材料后,按照毕业生提供的转递档案地址邮寄。
八、学校地址、联系部门及电话
大连市甘井子区夏泊路100号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0411-86402462。